小研究生项目申报
关于面向全省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全国小研究生项目实验基地的通报
作者:小研究生项目办公
时间:2018-05-02 09:47
来源:省基础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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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基础教育研究所
全国小研究生实验项目吉林省办公室
通知〔2017〕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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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省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全国小研究生项目实验基地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中小学民办教育机构: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办学资源,加强中小学校内外教育的有效整合,经全国小研究生实验项目办公室同意,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教育部规划总课题组决定,面向全省民办教育机构设立首批全国小研究生国际合作项目实验基地(下简称“民办基地”),接受符合招生条件学生小研究生的社会报名,作为对承担全国课题小研究生专项实验公立学校的校外支撑。项目概况请下载《小研究生国际合作项目指南》。
申报全国小研究生项目实验基地的民办教育机构,应具有合法办学资质和招生许可,以及满足小研究生培训需要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环境。经省基础教育研究所小研究生项目办公室(下简称“省所项目办”)组织实地考察认定后,予以挂牌。民办项目基地招生只设小学和初中两个系列,小学系列只提前招收四年级以上学生。由家长或教师推荐,经省所项目办组织考试录取后核发“小研究生证”,与公办校内小研究生课程对接,在规定学期完成相应学时,即可答辩结业,授予“学位”。民办项目基地由省所项目办垂直管理,具体业务在省所专家工作室指导下授权指定教育研究机构负责。首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附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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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